更新时间:2022.12.02
遗产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的任何自然人。与被继承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的人。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孙子和儿媳能继承爷奶和公婆遗产。具体要求如下: 1、父亲去世的,孙子可以依法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2、孙子由爷爷奶奶抚养,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3、在公婆没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前提下,媳妇没有继承权和份额。
改嫁儿媳一般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但是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对父母尽到主要的赡
遗腹子是指怀孕妇女在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胎儿的父亲(被继承人)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被继承人的遗腹子)保留应继承份额。此时,胎儿排在法定第一顺位。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有继承权,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母
遗腹子可以继承,有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遗腹子是具有继承权的。我国《收养法》中,对胎儿的继承权有相关规定:处理遗产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若胎儿出生时已夭折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也就是说,遗腹子依法享有继承权。但出生时已死亡的,自动丧失继承权,同时其继承部分转为
祖父的房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如下: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
在遗产继承中孕妇分财产的方式:孕妇在继承中,一般会涉及胎儿。遗产分割时,应当视为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寡妇不仅可以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而且取得遗产后,还有带产再婚的权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既适用于未婚男女,也适用于已婚丧偶的男女。 寡妇再婚是行使婚姻自由权,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是行使继承权,带产改嫁是行使所有权,这三种权利都是
寡妇能在继承丈夫遗产后带产改嫁。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既适用于未婚男女,也适用于已婚丧偶的男女。寡妇再婚是行使婚姻自由权,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是行使继承权,带产改嫁是行使所有权,行使这三种权利合情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