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
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如果是因工外出期间遭受的伤害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不是本人的主要原因造成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注意交通事故不能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造成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单边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
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首先由就医的患者支付,若是之后鉴定为工伤,也经过了工伤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此时理应要求单位支付垫付的医药费。对于交通事故,需要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等费用。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不一样的,工伤赔偿是指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中造成残疾的,还可 以享受残疾待遇,而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双方当事人发 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赔偿,双方 都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的,也就是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交通事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
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不能双倍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等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
工伤与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法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交通事故中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第三人需要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报了工伤,还可以报保险。工伤赔偿和保险是没有冲突的,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同时也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
交通事故与工伤待遇竞合的规定是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劳动者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
工伤和交通事故不冲突。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