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事项有: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未成年人政府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1、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从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该未成年人可以获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六)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
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法律援助,指的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等。
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等。
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公民对法律规定的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1、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