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属于违法行为。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政府部门也无法调解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是民事纠纷,被侵权方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修路占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第三,地上附着物和
宅基地被修路占用,主要有两部分的补偿,一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另外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如果被占用的宅基地上还有其他附着物,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
修路占宅基地的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宅基地上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3、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被征地人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房屋拆迁应当包括宅基地和房屋拆迁两个部分。宅基地因为被计算在总的征地面积中,因此对于具体的拆迁户来就,也应当获得补偿。但如果进行了宅基地的重新划拨,只补偿差额部分宅基地面积。
修路占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
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