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一般审限是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的一审审限,一般是六个月内。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如果情况特殊的,法院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则审限是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有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还可以延长审限。但是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只有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一审的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有六个月的审限,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审结。
1、行政诉讼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行政诉讼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需要四十五日。 3、行政诉讼二审,需要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完,如果事实清楚简单的,会当庭出判决,并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庭宣判的,则法院会定期宣判,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
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延长;但是法院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审限是多长时间要视情况而定。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一审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者的审理期限不同,具体如下:1.普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