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后再次争夺抚养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争取抚养权的相应的条件都有: 1、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能争取到抚养权的其他条件。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的工作、收入、居住条件、学历证明等材料,并对日常与子女之间关系是否良好等方面予以举证,突出自身的抚养优势,对方不适宜抚养,经人民法院采纳的,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取。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等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院裁判子女归属的总原则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以此为出发点,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包括双方的收入、居住条件、文化学历、对子女的责任感等方面。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
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举证。 如果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跟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会把抚养权判决给女
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主要是从对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主要方面有: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是否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习)、健康因素(是否有传染病等)和其他对未成年子女有影响的因素。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如下:一是2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二是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三是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
可以在离婚之后再争抚养权。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中需要载明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但是没有规定一定要在离婚的时候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离婚之后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