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错误,应当负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证明因受被诉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等事项,原告负举证责任;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被告负举证责任。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可以提供证据
对于应当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行政处罚违法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追究责任;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对该机关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触犯刑事责任的人的处罚是需要按照《刑法》中规定的标准来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的,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有犯罪人有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受到法院的审判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
构成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后,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行政处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强制被处罚人履行其义务;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而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因此,人民法院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其他相应的处罚,比如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