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 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离婚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如果两人已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不能修改,但双方在协商一致后补充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无论补充名称如何变更,双方都需要签字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自愿离
离婚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就能更改。如果是一方擅自更改,损害他人权益的,更改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 双方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或者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此时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可以修改的,这是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离婚协议书不能再更改,但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更改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如果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愿达成离婚协议书,但是双方离婚未成功的,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没有判离的,该离婚协议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配内容均没有生效,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内容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更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
可以的。男女双方已经依法进行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之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而反悔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变更离婚协议: 1、一方反悔,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可以自行变更,重新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订立新的协议书;
对于离婚协议能否修改,可以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公证,但不管是
离婚协议书能更改,但要满足条件。如果是领取离婚证后需要更改的,那就需要提供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否则不能更改,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了。如果没有领取的,则随时可以更改。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能更改。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如果已经生效,则除特殊情况外,不可以变更。夫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经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更改。前述的特殊情况是指,财产分割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主张财产分割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