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股东权利是《公司法》上最重要的权利,剥夺股东权利即股东除名在《公司法》中并未规定,只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第17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以股
实际股东不能提起解散诉讼,因为其没有股东的身份。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的情况时,法定的股东才能提起。
股东不出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否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足额出资的股东有权依照公司章程或者出资协议的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股东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依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在一般情况下也是能够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法律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
有效。合同有效与是否是隐名协议无关,若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合同本有效。
权力大小不同。国有股东是拥有出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股东,可以是名义上的。而国有实际控制股东但为第一大股东,能够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
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
股票实际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