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大体格式为:标题: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居中;第二行空两格,写明上诉人(原审被告)的基本信息;退行,写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基本信息,退行,写明案件、一审法院、案号,并提出表示提出管辖权异议,表示上诉;退行,写明上诉请求及请求递交额法院;退行,
管辖权异议上诉应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然后递交上诉状以及自己的证据。被告收到法院发来的起诉状之后,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正本只需要一份。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上诉一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有关规定,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一次上述,上述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除非有特殊情况。
可以申请裁定,对于裁定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但是若上诉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只能去所属法院参加诉讼。若对于法院审判的结果不满或者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的。当对法院判定管辖权有质疑或不服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交申请书,完成相应步
存在管辖权异议,是不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裁定的。但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若是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独任制。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自收到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之日的起的十日内。上诉以一次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