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如果是进行子公司的注销的话,那便是由子公司自己来承担这个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概括承受。
公司债权债务未清偿不能注销。若是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未经过依法清算的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申请注销时应当提交清算报告。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人的利益。那么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如何清偿,怎样清偿公司注销
根据不同的情形,公司注销后有以下几种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注销后,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公告后45天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或清算,股东将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因此公司注销后的债务一般是不需要再承担的。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若是合伙企业注销,且还存在未偿还的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普通合伙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就算合伙企业破产或者注销之后,普通合伙人也应当偿还企业的债务,
公司注销债务未清偿的,如果是因为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构成,因此债权人有权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