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1、自然人犯此罪的,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单位犯本罪的,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罚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行为人有犯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犯了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生产有毒食品,若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若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则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