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但是刑事诉讼代理人有申诉权、控告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
刑事诉讼不受理情形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等。
《刑事诉讼法》关于搜查的规定是: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诉法新规定有的法律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
以下情形属于非法搜查: 1、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达到相关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 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
以下情形属于非法搜查: 1、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 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 (1)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 (2)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2、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3、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4、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2、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回避; 3、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参加法庭调查; 5、参加法庭辩论。
解散公司的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余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有: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7、海事海商纠纷。 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