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的相关管辖是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
1、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
解除合同诉讼确认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人以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约定的法院必须为与争议有牵连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约定对管辖法院予以确认。
离婚诉讼中的相关管辖: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