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公司章程与股东资格取得的关系是: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公司章程是指对公司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的自治性规则。公司章程对公司和宪法对国家一样重要。是约束公司、股东、董事、经理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确定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如想显名或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先到人民法院确认,并且在认定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 其次,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关系是,法人的财产权是属于法人的权利,而股权是属于股东的权利。虽然股权的价值包含在法人的财产权的价值中,但财产权还可以包括对机器设备、办公场所等的权利。
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虽然隐名股东未被法律禁止,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
1、从政策看,限制的人群是户籍家庭或非户籍,对购买的数量有限,但以公司名义买房,暂未作出购买数量限制,规避限购理论上完全行得通。 2、但物业成本高,需缴各种税费,一直缴到不再持有该房屋。如果要将用房转到个人名下,就得补交土地税、营业税及企业
法人以公司名义办信用卡对股东一般没有影响。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是的,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14年3月1日开始,新公司法对06年的公司法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注册资本无需验资就是其中的一个变化,另外还有的变化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并且不限制非货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出资比例等等。
没有出资的股东要退出公司的话,要么就是从公司内部自行退出,要么就是被公司内部除名。一般股东的退出会牵扯股东除名的制度,也就是所说的股东失权制度。股东被除名一般是经过公司内部的其余各位股东进行协商之后,再会议表决,共同决定对某位股东进行除名。
股东的实缴资本金可以由法人代缴。但是法人和股东之间要设立一个往来账务关系,只要处理账务正确就可以。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2、投资者以非现金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