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认股人的含义:即股票发行时的认购者。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且认股书应当载明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如下: 1、缴纳时限不同,实缴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足; 2、法律沿革不同,实缴是公司相关法律,认缴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修改后的公司相关法律; 3、缴纳方式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购的股本金额,应当在公司登记前,由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开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临时
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该由谁偿还银行贷款。 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是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1、货币出资方式。 2、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股东之间对出资义务负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补交出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未出资股东对出资股东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 1、完全不履行,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出资延迟和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
以下几种情形视为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1、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不动产财产权转移手续的。 2、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亦或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 3、股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承担出资义务。若是转让人没有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则受让人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基本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