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立遗嘱应当避免下列误区: (1)将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为遗产。 (2)书面遗嘱未补办,口头遗嘱便无效。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3)让有利害关系的人作
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有遗嘱见证人在场对所订立的遗嘱进行见证,并且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
设立遗嘱时,遗产可以留给子女。父母作为遗嘱人,可以自由在遗嘱中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遗产,指定子女继承其遗产。 遗嘱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立遗嘱时神志清晰,遗嘱内容没有违法内容的,遗嘱有效,其中,遗产应是立遗嘱人合法的私有财产。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
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立遗嘱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是否需要立遗嘱; 2、立遗嘱的目的是打破法定继承规律,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安排; 3、立遗嘱要考虑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 4、再婚老人立遗嘱再婚妻子与子女关系的特殊性; 5、立遗嘱需要为在世时没有生活能力或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主要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另外,《民法典》承认了打印遗嘱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公民也可以通过打印的方式订立遗嘱。具体的是,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立遗嘱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立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要采取法定形式。 3、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以及打印遗嘱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一般需要见证人在场。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人在场。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能作遗嘱见证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没
1、让别人代写遗嘱的,应当要有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代书人,遗嘱人和见证必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按捺手印。2、用录音的方式立的遗嘱,应当有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必要的还可以进行录像。3、用口头的方式立遗嘱的,也是应该有2名以
立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的时候,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