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债务的担保。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债务的转移,等等。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具体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如果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就会构成债务违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企业清偿债务需要注意的有以下: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
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规定: 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照顾公婆,岳父岳母的,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将他们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债务清偿的顺序如下: 1、优先抵消到期债务; 2、几项债务到期的,优先抵消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金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金额相同的,优先抵消债务负担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顺序抵消;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根据《
一、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处理办法。各债权人以合同为基础,正常债务,正常偿还,互不干涉; 如果资不抵债的,涉及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的,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
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民法典》解释中对个人债务的规定有: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