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包含以下不同:犯罪的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含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方面,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分是: 1.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 2.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既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也可以是本单位
首先,两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职务侵占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中由行为人管理的财物,即包括资金、物资等。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只是本单位中行为人管理的资金。资金一般指人民币、外汇、股票、支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职务侵占的客体是公司、企
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办法:挪用资金罪侵害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害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挪用资金的行为方式包括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或者进行营利、非法活动,而职务侵占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 2、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使用权,对象是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所有权,对象是财物。
挪用资金罪所侵犯客体为公司单位财物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则侵犯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且挪用资金罪的主体通常对财物没有控制权;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对财物则通常已经构成了实际控制。
二者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2、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应从下列方面进行区分:前者侵害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后者侵害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前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后者的行为方式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或者进行营利、非法活动。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
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方式是: 1.两罪的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可以通过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区分: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区分: 1、前者侵害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后者侵害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 2、前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后者的行为方式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或者进行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