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监视居住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取保候审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能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疾病是指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等。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
期间不同,取保候审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监视居住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监视居住比较严重,原因如下: 1、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2、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
监视居住能转成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被监视居住了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性质都是为了针对不在监管场所控制,也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所以只需要采取其中一项即可,不能同时适用。
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规定,同一时间内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强制措施。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就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司法机关就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例如已刑事拘留的,想要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都是为了保护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并且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审批,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
取保候审到期变监视居住的原因主要是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项强制措施不能同时并用,只能择其一适用。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