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房屋登记应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本地区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
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 1、乱占耕地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
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目前如果是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话,具体来说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
房屋登记是指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物权,所有权变更需要登记,只有在房屋登记机关登记,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变更。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怎样办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保证购房者向房屋登记机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办理社保登记有2种方式:1、以个人名义交纳社保: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个人参保的,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2、以单位方式参保。尤其是外地户口的,只能通过单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