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主观
应这样认定对单位行贿罪的数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1.单位行贿罪,指的是单位为了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进行行贿,或单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给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手续费、回扣,导致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通常指的企业或者单位,此处的“单位”,一般
根据刑法第393条之规定,对“单位行贿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对“单位行贿罪”适用刑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实践中适用本条时,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行贿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是按照行贿罪进行处理。行为人犯行贿罪的,可以处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