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法定继承中,亲孙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亲孙女可以继承祖父遗产。如果祖父没有立遗嘱,并且祖父的女儿(亲孙女的妈妈)先于祖父死亡,那么亲孙女可以代为继承祖父的遗产。所以亲孙女想要有继承权,有2种情形: 1、祖父没有第
胎儿对父亲的遗产当然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由此可见尚未出生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孩子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已经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也就是代位继承。 所谓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
女婿一般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岳父母扶养较多的女婿,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是包括养子女的,即养子女依法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具有继承权,能够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通过遗嘱继承女婿可将其遗产继承人指定为岳父母,若通过法定继承岳父母一般是不能继承女婿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可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母亲病故父亲续弦,子女是有权继承房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
过继子女对原亲生父母没有继承权。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是已经过继给他人的子女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生父母的遗
后父母,即继父母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当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的。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
胎儿对父亲的遗产当然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由此可见尚未出生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孩子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儿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儿媳是有份的,但是遗嘱有明确表示归个人的除外。即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房产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和儿媳是没有关系的;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在双方结婚前继承
女儿一般是能继承父亲股权。但被继承人另有指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