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7
坚决离婚要不要接受调解,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
关于离婚诉讼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到场吗 起诉离婚的时候,调解程序是法定的必经程序。这主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行进行调解。没有调解的离婚案件,不能进入判决程序。由于调解过程涉及了双方当事人的实
离婚纠纷,当然可以当庭调解。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调解的离婚诉讼,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诉。虽然我国遵循婚姻自由原则,但
根据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要看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一旦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者一
离婚之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换句话说,只有得到对方的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才是合法的行为。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实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之前,告知对方转移行为以及转移财产的流向,同时得到对方的确切同意。例如
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夫妻双方协商约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分配,按照协议的约定为个人财产; 2、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
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 5、工本费20.00元。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
离婚房产去名字费用和流程如下: 1、费用一般就是税费与工本费,具体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确定; 2、离婚房子去名字流程: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也就是说,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无过错方如果
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的情况,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第一,虽然转移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已经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换句话说,夫妻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做出的;第二,转移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双方登记结婚多久,婚前财产都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除非双方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婚前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就是指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既包括了不动产,又包括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