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认罪辩护和无罪辩护的区别是认罪辩护是在承认被告已经触犯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辩护人作罪轻辩护;无罪辩护是指被告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达不到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一、辩护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二、不能担任辩护
认罪辩护和无罪辩护的区别是认罪辩护是在承认被告已经触犯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辩护人作罪轻辩护;无罪辩护是指被告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达不到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强奸罪做无罪辩护词的内容,首先表明某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经认真的庭前准备,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证据不足,没有提供合法指控证据。 二、被告人与被害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三、侦查、公诉机关违法办案,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无罪辩护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以事实为根据; (二)以法律为准绳; (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谅解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是当事人及辩护人基本信息、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从轻情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罪轻辩护是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
认罪悔罪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即可: 1、性别、年龄、姓名; 2、写清法院的具体名称; 3、结合犯罪嫌疑人所犯的具体的罪行,在认罪悔罪书当中表明自己已经非常后悔并且要改正错误的决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
认罪认罚承诺书主要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一般公安机关会直接提供。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有可能,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认罪悔罪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即可: 1、性别、年龄、姓名; 2、写清法院的具体名称; 3、结合犯罪嫌疑人所犯的具体的罪行,在认罪悔罪书当中表明自己已经非常后悔并且要改正错误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