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根据相关规定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效力的及于债务人的。如果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效力不仅及于保证人,也及于债务人。并且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责任。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债务人作为公民依然具有合法的权利。主要围绕着抗辩权,《民法典》做了详细规定。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原则上,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为当事人。即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来
债务人车祸死亡,债务关系并不就此消灭,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一般来讲,债权出让之后,债权人就退出了合同关系,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已与债权人没有关系,债权人无须参加到诉讼中来;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是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的,这样的话,债权人就要参加到诉讼中来。
债务人失踪之后,债务也不会消失的。债权人的救济措施有: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
个人债务与公司是没有关系的,公司是法人组织,有独立财产权利,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公司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个人的债务由个人来承担。
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为当事人。即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来债的关系
债权关系是义务人与权利人配合,使权利人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一般有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主债和从债等。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会和债权人签署债务转让协议,这时已经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随着债务转移而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