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指的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法律解释是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
内容不同,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因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规定了债权的请求性,所以债权表现为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的作为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客体是物
民间借贷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债权债务关系不限于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关系还有以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形成的。以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例,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
属于债务法律关系的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债务是债权的对称,是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如约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转移后,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是依法被转让的,新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和从义务;但也获得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利。而原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之债的
债务转移后,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建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并承担主债务和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但票据债务人不止出票人,票据债务人包含出票人。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票据债务人是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
债务依法转移后,一般是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民法典》规定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会和债权人签署债务转让协议,这时已经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随着债务转移而灭失。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
法人代表变更后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问题,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一个公司的法人应要承担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及民事责任的义务。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在不在法人应当授予的权利范围内。法人不能为其承担责任。以从事任何经营或其他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