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强奸罪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核心是侵犯“妇女狭义的性的自己决定权”。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行为人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是两种罪行。 1、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
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力”方法,是指对被
1.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制猥亵是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2.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强制猥亵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3.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强制猥亵是一种法律罪名,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强制猥亵罪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罪。强制猥亵情节严重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三点区别:第一,主观上,强奸罪主观上是以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制猥亵罪主观上是发生性关系之外的行为,如搂抱、亲吻等。第二,犯罪对象上来讲,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为女性,男性非该罪的对象。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不限性别,男女皆可成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仅规定了强制猥亵罪。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又或者是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属于强制猥亵罪的加重情节,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如果行为人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也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除
强制猥亵、侮辱罪具体量刑标准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