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对案件开庭审理的,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等的内容,当事人要按时出庭,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所以开庭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合理的。
递交管辖权异议也是要开庭处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状期间向受理法院提出异议,受理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依旧会开庭,但管辖权异议审查会导致开庭延迟。这属于审前准备程序,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会对其异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会将案子转移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不通过则驳回。
民事诉讼开庭之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必须是在答辩期之内,也就是说,必须在收到起诉状的15天之内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超过15天就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正本只需要一份。对于管辖权的异议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没有分歧,但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当事人不仅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夫妻二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该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法官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可以自由裁量
户籍证明不可以异地开。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登记、户籍证明都由各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负责办理,或区级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集中办理,不能异地办理。当事人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完整的户口本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