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对工伤鉴定结果有怀疑的解决方式:《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工伤鉴定结果有怀疑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结果不需要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当事人可以自行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工伤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不通用,工作鉴定是用来处理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而伤残鉴定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鉴定,两者的要求不一样,因此,结果不能通用。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 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若社
工伤鉴定后结果应该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
1.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估算赔偿数额; 3.处理赔偿事宜。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
工伤鉴定结果不需要当事人去查询,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直接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不需要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如果有工伤险:可以直接找负责赔偿的工伤保险机构询问。 2、如果是没有工伤险、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在查询自己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