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赠与,也可以转让。赠与记名股票的,应当背书,并且变更登记。不需要经过任何其他股东的同意。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资合性公司。
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申请书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二至二百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限制规定,但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有股东人数的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在5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有: 1、改制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订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到200人之间。股东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出资能力,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股东需要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筹办事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条件;股份公司股权质押,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要求,发起人的条件是应当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在公司设立之后,股东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1、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