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非法持有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犯罪对象是毒品,包括祖传的毒品和其他行为人所持有,又无法查明真是来源和去向的毒品; 2.客观特征。行为人仅非法持有毒品即为犯罪既遂,但有下列要求:持有行为的违法
对于毒品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
劳动对象是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 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没有经过加工的自然环境中的物质,如矿藏、森林;另一类是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如棉花、钢铁、粮食等。
以下条件会构成窝藏、包庇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
有组织犯罪包括: 1、活动性质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单一型有组织犯罪和复合型有组织犯罪。 2、活动范围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区域性有组织犯罪、跨地区性有组织犯罪和跨国性有组织犯罪。 3、结构形式上的结合程度为划分标准,可以分为松散型有组织犯罪、
隐瞒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出口管制对象包括《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的导弹及相关设备、材料、技术的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移。
六类监察对象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
知道别人犯罪不举报是不构成包庇罪的,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
窝藏、包庇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如果发现了交易毒品的情况,就属于贩卖毒品罪,贩毒是指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贩卖、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额多大,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因此,贩毒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毒就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