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正常情况下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而犯罪地包括犯罪做法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主要犯罪地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的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必要的时候,是指对查清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及时处理案件更为有
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也可以将管辖权进行转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当前的这起案件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都可以转移管辖权。
第一,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的报案或发现刑事案件之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就需要立案侦查;第二,侦查行为侦查人员专门对刑事案件展开调查活动,包括询问嫌疑人、证人、被害人等,还有勘验、检查、搜查等;第三,侦查终结,认为案件的事实查清,证据充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指: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4、由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是: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但需要行政处理的,要移送至有关部门;若认为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不认为是犯罪的时候,在刑事和解后,由公安机关报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当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可以撤
除以下特殊情况外的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8年6月25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关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种类: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公安局刑事立案程序: 1、公安机关接受立案材料;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 4、审查结束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公安局立案刑事法律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3.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届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
结案有两种情况,第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第二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派出所经过受理案件,调查取证,调解,执行等流程最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