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至少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等。
关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定:先由行政机关发现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或接到报案;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决定立案的,再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
规范性文件在设定行政处罚上没有设定权,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为一周至一月。行政处罚的规定: 1、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到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部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由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
我国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国务院所设定的行政法规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是应当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法规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是也有相应的限制。只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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