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可诉的。行政机关发出催告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据此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本身,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当事人不可以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发出催告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据此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本身,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能复议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但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或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能起诉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不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内。但是行政强制执行是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的。
当事人一般不能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但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或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对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是不能起诉的,因为此催告书属于过程性的行为,并不必然影响当事人的权利或者是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可以行政诉讼的范围。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
民事诉讼法一般送达有以下5种方式: 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3、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 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的可以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行政罚款,当事人是必须缴纳的,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的申请后,会立案执行,强制执行的方式可以包括强制冻结划拨当事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