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父母离婚儿子不可以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儿子不能参与到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
离婚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以后,决定把自己个人名下的财产赠与父母,这样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在夫妻财产分割期间,私自将财产赠与父母的话,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赠与父母,也是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追回的。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可以进行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一般可以撤销,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可以撤销重新协商;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证,诉讼撤销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第三人的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与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知识产权、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婚财产分给孩子不可以,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通常可以撤销,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财产赠与协议已经经过公证的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则不可以。所以离婚后的赠与协议通常可以撤销。
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将房屋归子女所有的,作为父母双方对财产处分的合意,并经国家民政机关确认并备案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协议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均应继续履行该协议。
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条款,如果双方都同意撤销那就可以不履行。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撤销,那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审理之后认为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会予以支持。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但离婚协议经公证的,不能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
离婚分割协议可以撤销的法定条件: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一般可以撤销,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可以撤销重新协商;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证,诉讼撤销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