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一是确立了检察监督四项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性审查以及监督与支持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四项原则。 二是明确了当事人可以
检察院批捕法院判无罪释放的,可以享受国家补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嫌疑人、被告人被错误逮捕,而在被逮捕之后又无罪释放的应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
检察院讯问笔录主要可以起到详细了解案件的作用。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量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是指未经办理有关出国、出境证件和手续,领导、策划、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检察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检察院管辖。检察院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通常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