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服刑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假释: 一、服刑人员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可以申请假释。 二、服刑人员必须要有悔
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若满足以下条件的,即可以适用假释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服刑人员可以假释的条件有: 1、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2、已经执行法律规定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的限制。
可以减刑的情况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况下服刑人员可以假释。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犯罪分子满足以下情形可以假释: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可以申请保释的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其他情形。
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届满
以下情况下假释可以撤销: 1、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 2、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3、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