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那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有被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罪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或无期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传播淫秽物品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 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要要件为一般主体; 4、本罪属于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传播淫秽物品追诉期需要根据行为人实际犯罪情节来判断: (1)如果犯罪情节一般的,该罪名最高法定刑期为三年,其追诉期就为五年; (2)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最高法定刑期为十年,其追诉期就为十年; (3)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法定刑期可为无
传播淫秽物品罪认定标准,分别是: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