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是法院立案后的两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则要经最高院批准延长。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是二十日内;可能判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2个月的时间内审结,最迟不超过3个月。但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须报请最高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这样的: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是法院立案后的两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则要经最高院批准延长。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一般是二十日内;可能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还需延长的,应该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一审审限最长有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