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1、产生方式不同: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当然成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 2、法律地位不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机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1、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 4、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认缴新增资本。 5、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时间。 6、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 8、经理的职权。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有的国家的法律列举了章程相对必要的记载事项,这些事项一般包括发起人所得的特别利益、设立费用及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
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81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
1、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6、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1、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4、监督管理机构
公司章程的必须记载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的次要记载事项主要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章程的次要记载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包括发起人所得的特别利益、设立费用及发起人的报酬、有关非货币资产的出资、公司的期限、分公司的设立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以下八种: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