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 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 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有: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没有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此外,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除法律规定外,董事会的职权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此
一,编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设立方式; 4、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内容; 6、利润分配办法; 7、解散事由; 8、清算方法等内容; 9、发起人签字,并确认时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的内容如下: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能不能修改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决定,若是授权的,则董事会即可通过。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表决才能通过。股份公司的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负责人未满三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的任期都是三年。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
公司章程是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其解释权属于股东会,但是如果章程中有规定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有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制定和修改,其解释权也应属于股东会。但是,很多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已经将章程由董事会解释写进章程,这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法章程记载的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