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涉外离婚诉讼立案原告需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明;2.结婚证;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在华居留证明;5.民事起诉书;6.授权委托书;7.书面意见;8.相关证据材料。
我国在涉外收养成立程序上进行了严格规定。 1、外国收养人须提出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内容包括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 2、证明材料须经过公证认证。 3、中国收养组织收取材料,协助收养人
我国在涉外收养成立程序上进行了严格规定。 1、外国收养人须提出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内容包括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 2、证明材料须经过公证认证。 3、中国收养组织收取材料,协助收养人
房产纠纷的诉讼流程大致有以下几步:1、确定被告。假如被告是个人,确保能够到对方的户籍地点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实;假如被告是单位,确保能够到工商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根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要阐明当事人身份状况、诉讼的请求、以及事实与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的过程中有六个原则是需要当事人遵循的,具体包括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以及男女平等原则。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执行分割时,可以由当事人或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一般按照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遵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涉外离婚后房产的分配方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分配,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涉外离婚后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分配,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涉外合同诉讼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是否适用该国际条约规定的法律风险;2.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有声明保留的条款;3.被告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财产继承纠纷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收集遗产继承纠纷的证据材料;确定诉请、被告;确定起诉法院;然后提交起诉状。法院会在收到起诉状的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进行立案;之后就是给被告发答辩状,然后确定开庭时间,等待开庭即可。
在外地进行离婚诉讼应先确定管辖法院: 1、一方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可以开具在经常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应当向一方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夫妻分居后,无法开具对方的居住证明,需要向其户籍所在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时,
和外国人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如果双方离婚涉及的不动产和财物均在中国境内,并且属于中国管辖,那么离婚时就根据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原则;但是如果涉及的不动产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离婚时,只能处理在所在地法院的不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