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
不当得利返还时效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但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会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如下: 1、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损坏后有代位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代位物; 2、受益不能按其性质返还的,应当返还其价值; 3、受益人的善恶意影响返还利益的范围; 4、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可以是其他利益。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因此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如下: 1、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损坏后有代位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代位物; 2、受益不能按其性质返还的,应当返还其价值; 3、受益人的善恶意影响返还利益的范围; 4、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