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父母有下利情形之一的,不能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 1、父母丧失监护能力; 2、父母实施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3、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子女处于危困状态。
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 1、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丧失监护资格的人; 3、法人; 4、不属于监护人范围的人; 5、没有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者组织。
临时指定监护人需要担负的责任: 1、要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2、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 3、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不在,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说,监护人首先是配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其他近亲属。 3.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可以做监护人的有: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有能力监护未成年人的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友; 3、居民委员会、村
儿童监护人是能更改的。儿童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
监护人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监护人。
社区可以指定监护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按照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