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确定联营合同纠纷管辖如下: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管辖确有困难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在租赁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1、依法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为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分两种情况,如果股权转让纠纷涉及到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股权转让协议产生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可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确认管辖法院,但仅限于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相关法条:
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无约定的,则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首先要排除该合同纠纷不涉及专属管辖,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继承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等,再次要排除约定管辖,如当事人对管辖法院存在有效约定,则按照约定管辖的提起诉讼。排除了以上的专属管辖和约定管辖后,按照一般管辖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