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审核经济适用房的程序是: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经济适用房审核程序是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继承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持房屋产权证明、遗嘱继承公证书、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手续; 2、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的继承资格以及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考察房屋; 3、经审查符合过户登记条件的,为申请人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 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房管局进行审核。 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区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并出具证明;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
(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
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但要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
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国家给予补贴的房租,所以不存在升值的问题。因为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为共有产权,不属于个人的,也就是说这类房子的价格通常要低于市场上的商品房,所以没有升值的情况。如果在经济适用房满足转正后,房主要出售的话,那么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支持,限定房型面积和销售的价格,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建设的,主要是由企业投资建设的,面向城市低收入、有住房困难的家庭供应的,是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