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的内容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明显不公平的。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
门面租赁合同条款包括: 一、承租方、出租方基本信息、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二、租期条款; 三、租金条款; 四、保证金条款; 五、转租条款; 六、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七、维修责任条款; 八、其他事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订立的原则具体内容有: 1、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2、自愿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
采购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有:采购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采购商品的基本信息;采购商品的价款;采购商品交付使用的条件和日期;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承诺;采购商品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构成要件是: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2、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包括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费率,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给付等; 3、保险合同效力变更。
合同内容有瑕疵的,当事人协议补充。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