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的,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然后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诉;如果双方是被调解成功的,则双方可以订立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依法制定调解书。
行政诉讼中列被告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将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如果该行为经复议,而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决定的,则将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作出改变的决定,则仅将复议机关列为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可以在起诉状或答辩状中列明,并在开庭审理之时出示,由双方对本案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原告需要提交支持自身诉讼请求的证据;被告需要提供证明自身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当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时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在三个月内做出予以抗诉或不予以抗诉的决定书。
向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 1、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所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1、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
(一)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
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
行政诉讼列被告的方式是:直接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