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
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解除合同的劳动补偿金的算法:如果单位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补偿的,则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未办离职手续,即没有真正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后,真正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能因职工未婚先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合同期满后可以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不续期,劳动合同会终止,不需要解除。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
只要该章合法有效,可以证明公司与个人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有效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开具证明之后肯定是要盖章的,只有盖了章才能具有法律意义,但具体要盖什么章这就要看公司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公司认可,那么就是可以的。
一般来说,超生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超生或违反计划生育,是不能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超生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